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江西户口,老公是天津户口,本人属再婚已生育一女判给前夫抚养,老公属初婚,现在我们在江西办理再生一胎服务证,当地需提供个人申请需老公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计生办配合盖章,今天去居委会他们说个人申请不肯给盖章,请领导帮忙协调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请问男方是我市那个区县的户口,我们与您联系未联系上,按照《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一方原有一个子女,另一方初婚或已婚未生育子女,可以再生一个。您的情况符合申请二胎审批的条件,请您咨询一下您户籍地的街道计生部门,也可以打向市、区人口计生委咨询 。电话:1235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