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们好,我想咨询关于生育保险的问题,我和我爱人均有生育保险,我的4年半,她的3年半,3月底我爱人检查发现怀孕,由于她体质弱,呕吐反应严重,并且她的工作环境不好,还有上夜班,前几天就办理的辞职手续,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还能享受生育保险,报销费用 本人现在在职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爱人辞职后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但我市还没有出台配套文件。建议您太太参加城乡医保,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生育子女可以享受生育补助,您可以拨打12333进行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