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姥于今年3月份去世,子女单位是否有丧葬费?如有,那么是多少钱?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因病非因公死亡,丧葬费为2个月的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即3520*2=7040元。在职人员死亡由单位支付。退休人员死亡由社保基金支付,家属及时通知单位,单位到所属社保分中心申领。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