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2年4月1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1.经调查了解,牌照号为津AJ5510号客车违规的情况属实,证据确凿。蓟县客运站运政稽查人员对津AJ5510号客车进行了停班处理,并对当事人制作了询问笔录,开具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
2.津AJ5510号客车营运中擅自脱离班线,未按审批的线路行驶,并途中将乘客移交他人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蓟县客运站对该车违规的行为进行了经济处罚,同时对该车驾驶员及乘务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停业整顿3天的处理。
3.蓟县客运站将加大对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培训,提高司乘人员的服务意识,以三优三化为目标,为打造和谐顺畅优质的客运环境贡献力量。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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