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河东区新东方家园小区物业对人防地下车位停止续租,强迫业主购买(10万)因小区内车位已满使租赁到期的车辆无处存放。侵占业主合法利益。希望领导给予解决。
尊敬的常建军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物业办调查处理。经区物业办与管理小区的嘉豪物业了解,该小区地下车位属于小区规划车位,现由小区开发商经营,而物业企业负责日常管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