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4月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物价局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因您联系电话、地址不详,与您无法直接沟通。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
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大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大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自主协商确定。
《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服务标准和对应的收费标准实行级别管理,各等级收费标准为中准价格。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协商确定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时可在中准价格基础上进行浮动,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
《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基本内容是:全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服务标准和对应的收费标准实行级别管理(分为四级),各等级收费标准为中准价格。各等级中准价格分别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为:一级1.20元、二级0.90元、三级0.70元和四级0.50元(协商确定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各级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
根据以上规定,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大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
您反映的松江运河城物业费收取2元/平方米,不知是执行的哪一级中准价格,如果是高层住宅的话,可能涵盖电梯运行等费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政府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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