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是否实施交通事故道路救助基金?我父亲在06.12.19发生交通事故,大腿根部截肢,肇事车逃逸,欠债累累.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4月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交管部门十分重视,2009年9月10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及农业部联合公布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执行好《办法》,公安部于2009年10月28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贯彻执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学习、广泛开展宣传,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截至目前,我局始终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但“救助基金”目前在我市尚未建立。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