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1年初在和平区金德园小区购置的住房,位置在和平西宁道与贵阳路交口,目前房产证还没有发放,我手里只有房屋买卖合同,请问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吗?可以的话需要带什么手续去哪办理?为盼。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
2012年3月1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公安和平分局进行核查办理。我户证中心民警已答复当事人,实际入住后到派出所开具入住证明,然后就可以到户证大厅办理迁移户口手续。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公安和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