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04年开始在泰达开发区工作,并开始交医保等保险。但是,在2008年,开发区的医保制度和市里并轨。我现在查询到的医保开始缴纳日期为2008年1月。那么,我2004年至2008年的缴费年限无效了吗?如果从2008年算起的话,我退休时是不够20年的医保缴费年限的,那么我退休后就无法享受医保了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自2008年7月1日开发区医保与市内统筹。并轨前在开发区的缴费年限可以和市内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到达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要求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满5年,退休后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年限不足的,可以按退休当年的缴费基数、费率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