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在蓟县新城规划范围内,经过了解得知现在使用的仍然是2008年的拆迁补偿标准,但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里的规定其中内容如下:
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应按此要求尽快调整修订。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现在应该执行新的标准了,为什么没有新的标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我们将以二次答复的的形式及时予以答复。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2.3.21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具体,您应该说清您是哪镇哪村的,以便我们了解情况。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