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市河东区集体户口,我爱人是湖北随州的,我们的结婚证在天津河东区领的。我现在在北京一家单位工作,居住地也在北京,我爱人现在在我的老家,湖北襄阳,怀孕快6个月了,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理准生证呢?(第一胎)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的情况不符合在津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规定,您应该在女方户籍地或女方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全国人口计生部门的热线电话为区号+1235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