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4月购买一处商品房,因交房延期等原因与开发商协商退房,开发商言称半年以后退款。后多次交涉1个月内退款,到退款时间了,开发商一直说没钱,需要我们先签字从监管账户退出钱来再给付我们,我就想咨询一下,是需要我们先签字才退钱吗?应该走什么程序才合法?需要多长时间可以拿到钱?是必须推给开发商,有开发商推给我们吗?开放商不按期退钱国家有什么政策可以制约开发商按期退钱呀? 谢谢
孙洁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3月1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