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不平村民”网友:
您好!您所反应的关于“卖地款分配存在‘土政策’”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尊敬的"不平村民"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路家庄村在分配卖地补偿款中存在问题"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宝平街道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路家庄村自2009年10月至今共给村民分配征地补偿款三次。此次分配的300元是经两委会征求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后达成的分配方案。具体方案为:分款当日现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享受300元。义务兵、服刑人员、大中专在校生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待,毕业后的大学生不享受。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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