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在武清区下朱庄买的房,今年8月份交房,2011年8月份用公积金贷款20万,我向武清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部咨询过,办事人员告诉我,交房后的房产证上房管局会盖一个房屋抵押的印章,等贷款还清之后再到房管局盖一个还清贷款的印章。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们在交房之前把贷款还清了,房管局是不是就不用加盖房屋抵押的章了?
因为我们想办理蓝印户口,听说房产证上有那个抵押章的话是不能办理的。
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3月19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区房管局回复如下:
办理房地产权证之前办理抵押清贷款注销手续的,办完后的房地产权证上没有抵押记录。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