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2年2月20和27日两日晚20点35分左右,在通过复康路与水上西路交口自东向西行驶过程中,始终保持在直行地标线内行驶,但此口交通违法摄录两次拍摄本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本人白天曾前往此路口复查,并照下路口地标指示。本人质疑此路口摄录违法,望有关部门查实并给与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3月16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