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拆迁办负责人,您好!
今日接到有关房屋测量的通知,通知村民于本月某日之前签订协议的话能够获得相关的奖励和补偿。请问此举是否为市、区或者镇拆迁办制定?对于相关的奖励或补偿方式与金额,烦请告知具体情况。
如有红头文件,请告知相关的网站链接以便查询。
对于以上咨询,还望您能拨冗回复。
因其对于老百姓来讲是件头等大事!谢谢!
辛庄镇清和村村民
2012.03.0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辛庄镇处理。据了解,辛庄镇工作人员已经与您取得联系,并就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祝您合家幸福,身体健康。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