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十几年来一直靠给人打零工维持生计。近几年来,各级领导都比较注重民生问题,我们老百姓非常感谢。我要向领导反映的问题是,我于2009年成功申请了困难援助零就业家庭(见附件),可是去年重新申请了困难援助零就业家庭,街工作站不予受理。两年来我的情况没有发生变化,难道政策变了吗,我想不明白,请领导们帮助关注一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
2012年2月2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小白楼街道办事处进行核查办理。经查实,您在2009年8月按特困办理零就业家庭认定,本人未在当年交费,造成认定件作废。在2011年8月您兄嫂来到社区工作站,要求重新认定零就业家庭,因其不符合相关政策,没有给其办理零就业家庭认定。街劳服部门接到此次群众反映问题后,已于2012年3月1日上午与您联系,讲明政策,并与您和您的兄长进行了当面沟通。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小白楼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