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周良庄镇五里台村村民,2010年十月,我和我先生结婚,并于2011年7月,我们的女儿出生。
女儿出生的一切手续齐全,然而我们孩子的户口问题一直未能办理:根据派出所规定的程序,我们到村支部开好证明后,被告知村部的印章被镇政府收上去统一保管,于是我们到镇政府咨询有关加盖村委会印章的事宜,但镇政府办公室人员以周良庄镇正在拆迁为理由,不给本地已婚妇女的新生儿进行户口登记。
由于我父母只有两个女儿,我先生是江苏人,我们婚后一直与我父母生活在一起,以后也打算一直居住在本村,我们的工作关系也都在天津,故我希望能尽快解决孩子户口问题,希望领导协助解决!我是城镇户口,也不会对拆迁征地问题带来影响。
尊敬的“吴春华”网友:
您好!您所反应的关于“有关孩子上户口”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尊敬的"吴春华"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周良庄镇五里台村为新生儿户口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周良庄镇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出嫁妇女户口应迁出本村,其子女户口应随父迁入男方户口所在地。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