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天津外院退休职工,住在外院家属宿舍(浦口道153号18门202),已住10多年了,暖气一直不热,室内一直是15度左右,向市供热办反映过,答复是外院负责供热,向外院后勤部门反映后,来人检查过,确认温度不达标,答应解决,但是好多年了一直没有落实。两位老人已经70多岁了,身体不是太好,今年冬季气温低被冻病一直在医院输液,至今未痊愈,找外院领导多次解决不了问题,因此恳请教委领导帮助过问一下老百姓的民生问题。 还有多年来供热不达标,按照《天津市供热条例》不应收取供暖费,但是天津外院每年都从退休工资中扣除,希望能按规定退回。麻烦教委领导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转天津外院办公室,请与23282310。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2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