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天津市户口,2011年在武清区石各庄买了香橙丽舍的期房,当时销售商说是大产权,但是所有的手续包括合同都是村委会的章印,这是否证明是小产权房,现在国家规定小产权不给发放任何证明,不受法律保护,现在我们的房款是否能全额退款?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2月29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石各庄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石各庄镇政府回复如下:石各庄香橙丽舍(原尚华家园)位于石各庄镇石西村,该用地为村庄建设用地,是石西村为解决村民宅基地紧张建设的住宅楼,主要是用于村民还迁和符合分户立户条件的村居住宅用房,不属于大产权。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与香橙丽舍的石总取得了联系,由石总负责协调解决此事,石总的联系电话:13821678687.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