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同志您好!
我们目前状态:
1、我与我爱人于2010年8月份在河东区领取结婚证(我爱人学历为双学士);
2、我于2010年4月份在东丽区买的限价房(目前我的户口在河东,为集体户口,我爱人为外地户口);
3、我家小孩生于2011年10月份,为津生(生育证明上地址位于东丽区的新房地址,目前处于无户口状态)
4、我的新房于2012年6月份交房。
针对我目前的状态,我想咨询一下我爱人和小孩能不能落户,该如何操作?如果目前不具备条件,请列举我该如何准备才能将他们的户口给落到天津。麻烦您对关于如何操作的流程描述的尽量详细些,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2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