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潘庄镇纪庄村民,村干部带头在村坑边盖了20多间房,请领导调查一下,如果拆迁这都合法吗。给老百姓个说法。调查结束请在此公示,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2年2月
网友你好:
感谢您及时给我们反馈信息,现就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留言件后,潘庄镇政府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纪庄村2个村民2010年10月在本村承包的鱼塘边自建养殖用房,占地面积约590平方米,当时镇政府土地部门巡查,曾发现该处违建行为并给予制止,后经村委会开会同意其建临时养殖用房,用于养殖出口日本三代鼠,如因小城镇建设拆迁,镇政府将责令其临时建筑无偿拆除。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潘庄镇人民政府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