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村建居的就失业证丢失可以补办么
2、去哪里补办(具体地址)、需要带什么东西及费用?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2月28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从2011年8月1日起,实行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原《就失业证》不再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劳动者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时办理。如有遗失或损毁的,由当地劳动部门核实和公示后补发。此证的发放、补发不收取费用。撤村建居人员也按此规定办理。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需要咨询,可拨打我们的联系电话:59618755
201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