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塘沽区的,毕业后在一个单位工作了三年,单位给上五险,之后辞职,去劳动局询问说是个人缴纳医疗保险没有太大用处,就只缴纳了半年的养老保险,然后去年又进入另一家单位,单位给参保五险,这个月因为发现怀孕,已经离职了。从下个月起我自己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
请问我可以享受相关生育保险的待遇吗?
发生的检查费用等费用可以给报销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自2011年12月1日起,参加城镇个人医保的人员,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和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的标准和程序,给予报销,其他生育保险待遇不支付;领取失业金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另外,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但我市还没有出台配套文件。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