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母亲是一名糖尿病患者,2010年3月31日开办的糖尿病门特,今年3月到期。依据相关政策(见资料1,2)我们于2月初到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办理糖尿病门特续期手续,对空腹血糖及糖耐量等指标进行检测,主任医师也对续期表格进行了填写。递交到医院医疗科时却告知,由于系统原因无法进行续期确认手续。只能2月13日后到新政策规定的11家医院进行确认,但公安医院和市第一中心医院均不承认代谢病的检验报告,要求重新测定。我们觉得非常不满。首先,对于患者来说,1月之内进行两次糖耐量检测是对胰岛不必要的刺激和损伤,而且我母亲血小板低,每次取血后都会有瘀青;其次,一中心这种综合医院为什么质疑代谢病医院,这种糖尿病专科的权威医院的检验报告,试问医院之间都互相怀疑,让我们患者如何是好?最后,对于医保来说,这也是医疗资源不必要的浪费。医保管理糖尿病门特本是好事,但部门间管理不善给普通患者带来不良影响。望有关部门给予解释和解决。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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