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您好。我户籍在天津河西。我与前妻于2007年7月10卖掉前妻名下的我们一直的住所。搬到河西佟楼岳母家寄居。同年10月15日我与前妻协议离婚至今。多年来我一直在外租房居住,并且无固定职业,收入很低。年初我去河西街道办申请租房补助,工作人员非让我出示佟楼那套房的房本,以证明那套房房主不是我的名字。可问题是那套房子确实是前岳父的企业产。因为纠纷多年来至今没有房本。而且房产所属企业早已破产多年。我该怎么办?再有,我一直多年租房住,房主名下只有这一套房子。不能配合我开具租房证明。(好像是房主名下必须要有两套住房的才有资格配合我开具租房证明)这些条条框框局限了我一个真实的无房户申请不到租房补贴,申请公租房更是无从谈起。还请民政局领导百忙中派人详查。不胜感激。
文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2月20日
网民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