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目前刚刚办理完武清区蓝印户口,现在准备登记结婚了。我是不是要回原籍办理结婚手续。如果婚后有了孩子,到转红印的时候孩子的户口能不能一并签出?签出时我们需要提供哪些相关手续?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2月20日
尊敬的郝伟旭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民政局十分重视,并为此事请示了上级有关部门。现回复如下: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你应该到原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关于户口问题,请向公安户政部门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民政局
201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