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2年2月1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蓟县客运站负责人针对乘客所反映的问题,立即组织召开了由相关工作人员、蓟县—天津客运车经营者、司乘人员代表参加的临时会议。会上强调所有长短途营运客车必须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并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凡有违规的行为经过调查核实,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运输条例》第六章第七十条一款的规定进行上限3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对车辆进行停业整顿,对司乘人员进行下岗培训。
我们将不断加强对不按批准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甩客、倒客、超员等违规经营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司乘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司乘人员的服务意识,保障良好的客运秩序。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2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