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蓟县现代城居民,有一事要咨询:我们楼区里非路上的停车位都被物业人员出租给个别居民了,无车的时候车位也锁着,使我们停车困难,有很多时候将车放在大门口。请问,这些空地是不是属于我们业主的?(我们认为这些地方都在房价里)物业人员是否有权利再次出租?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我们将以二次答复的的形式及时予以答复。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2.2.14
您好,您所提出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答复如下:停车位分为经营性与非经营性,经营性指可规划出售,属于物业所有;非经营性属居民共有,不存在出售收钱现象,无车的时候车位也锁着不是物业所为,属居民个人所为,物业人员没有再次出租。同时,我们已责成该小区物业部门加大综合管理力度,尽量方便群众出行。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