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投诉过,他们乱收费后来就不收了,没想到今天一回家又让交钱,不交钱以后就不让回家了。说是50元占地费,我觉得小区的共用停车位是属于所有业主的不是物业公司的,这钱不应该给他们。并且他们还强调这是占地费,不会保证业主车位,也不负责车辆安全,这不就是拿着我们业主的地反手还让我们自己花钱用,这太说不过去了吧!希望有关部门出来帮帮老百姓,我们都快不能回家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2年2月1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们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了解情况。从区房管局物业办了解到,由于前期您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分歧较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一直没能得到业主们的广泛认可。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区物业办已经组织您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等相关方进行了协商,目前业主委员会已经与物业公司达成了双方较为满意的协议。具体协议内容请您向您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咨询了解。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