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是国际城月伴湾的第一期房主,本来第一期的交房日期是2011年12月30日的,可我去办理入住时发现很多地方都没有合格,
1.不通水,也没有水表;
2.不通电,也没有电表;
3.暖气应该是地采暖的,可根本就没给装,没有一点暖气管子或暖气片之类的
4.办理入住时有一张收费表,我们都是按照收费表准备的钱,可真正去的时候他们又额外的收费200多的,问他们是什么钱也不能解释清楚,只是瞎说一通,不交就不给钥匙,这合理吗?我们业主按照你们的通知准备了相关材料和相关费用,通知上说的很清楚准备好就可办入住的,可我们去了又不给办,还得在额外交一些无厘头的钱才给钥匙,这是开发商吗,,霸王条款嘛,,简直就是黑社会。。
其实还有很多小的细节不合格,我也不是挑剔的人,小的地方不合格我也可以体谅的,玻璃啊。门啊之类 的坏的我可以等着给修,
主要是以上说的4点,直到现在已经1个多月了还是老样子,也不知要拖到什么时候,请问是不是他们要赔我们违约金了,这算不算逾期交房?(我12月30日当天看到这么多不合格就把入住退了)还有就是违约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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