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年10月公路扩建拆迁的,说是给二机床还迁房为什么不给,我多次来信你们说是什么什么政策把给二机床场地的房子改给别处,可是你们也没给我改合同说还迁房地点更改!现在二次房屋延长时间还有20天就要到期了,是不是应该给房子了。你们如不给二机床场地的还迁房,到时候政府请给我个说法,不然我会找你们讨个说法,房子呀是百姓的窝呀,如你们都能不安合同办事,我们还能相信谁!希望不再把我的信给删了!
尊敬宋娜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二次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2-2-10
尊敬的宋娜网友:
您好,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据了解,您是2007年10月公路扩建拆迁的住户,起初签订的协议是将其还迁到二机床马庄地块,即蓝岸森林小区。但二机床马庄地块拆迁工程遇到一定困难,拆迁速度缓慢,导致影响还迁房的建设,无法及时还迁。另外,有些还迁户要求还迁到距市区较近的距离。因此,综合各方面原因,区政府有关领导多次研究决定,将这些还迁户的还迁地点改为散热器地块,并以在现场张贴通知的形式告知了各还迁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