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河北区海门路怒江里30号楼402的居民,这套房是两室、无厅、一厕、一厨。(墩子楼,阴面)
其中的大屋是在我名下的;
其中的小屋目前归河北区房管局所有(因为原此小屋的住户享受廉租房政策,已将此屋交给河北区房管局),房管局现在把这间小屋出租出去了。
由于我本人从07年至今失业,孩子25岁已到适婚年龄,等房结婚,请问我是否可以将这间小屋买下?
急切盼望您的回复,谢谢您!
王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2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