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于2012年2月4日凌晨1点多在天津移动官方网站“移动商城——网上手机预订”里预订了一款三星S5368手机。预定后网站系统提示我“操作提示:
您已预定 三星 (三星5368) 请您在(2012-02-06 01:13:59)之前持您所登记的身份证件到(东丽营业厅)办理购买手机的手续。若需取消订单请点击“网上手机预定订单查询”菜单完成操作。”
于是,我于2012年2月4日上午带了我的身份证原件和所需足额现金前去天津移动东丽营业厅办理手续,但是到了营业厅,营业厅工作人员告诉我没有这款机器,我咨询营业厅值班经理,值班经理告诉我这款机器什么时候有说不好,没有具体到货日期,我只能无谓的等待。我又打电话给10086,10086客服人员也表示没有办法解决我的问题。
我在天津移动官方网站上的所有操作都是按照网站规定的正常程序进行的,也得到了网上的具体办理步骤提示,但是我到营业厅却不能正常办理业务,作为过失方的天津移动工作人员也不能给我解决问题的具体答复,作为消费者,我按照双方的契约规定进行我的消费行为,但是天津移动却单方面违背自己的契约承诺,我对天津移动的服务感到很十分的气愤和失望。也请其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和工信部介入调查帮助维护我的合理合法的消费者权益。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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