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姐姐在2011年的时候生了一个宝宝,今年又怀孕了,夫妻双方都是双独子女,但没过28周岁,需要交纳缴纳社会抚养费吗?如果需要,要交多少?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不知道你姐姐的具体情况,与你联系未联系上。如果女方不符合《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女方不到28岁或孩子间隔不满4年,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标准请咨询所在区人口计生部门,电话1235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