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宁河农业户口,现于红桥区工作,去年在老家参保过农村合作医疗,在单位所在地办理社保时工作人员说已有账户,不能重复办理,特此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请问我能用之前的合作医疗账户在单位上社保吗?
2.如果能使用的话,是按照城镇职工的标准进行报销,还是按照农村的标准来报销?
3.医保账户要不要转迁到工作所在地?要不要再办理一张新社保卡?(老家合作医疗卡是银行卡样式的,好像和现在的社保卡不一样)
4.所在工作单位一年多没给我上保险,请问可以可以补缴?
期待您的回复,祝您工作顺利!
尊敬的网友:
您好!1.本市农业户籍人员在单位就业后,通过单位参加城职养老、医疗保险。2.在单位参加城职医保后,按照城职医保待遇报销。3.不需要办理迁移手续。已经办理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不需要重复办理。4.单位欠缴费,应当通过单位办理补缴。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