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开始,在天津一家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持续到2010年2月份。后工作调动,从10年2月份开始在北京工作并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从2010年3月份到2012年1月份),现在打算在天津工作了。
注:本人户口一直在天津。
问题:
北京公积金可否转回天津,手续是怎样的?
谢谢您的耐心全面的解答!!!
您好!可以将北京公积金转移至天津。
所需要件:
1.由您在本市的单位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管理部为您办理开户手续。
2.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您出具缴存证明。
3.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管理部为您提供所在建设银行转帐帐号。
4.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款项划转至本市。
5.单位为您办理补缴手续。(转入后需按转出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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