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人家住河东建新楼,已经93岁,没有退休金,多病,靠70多岁身体不好的儿子用退休金扶养,能申请什么困难补助吗?谢谢!
尊敬的赵超然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民政局调查处理。经区民政局调查,根据《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凡是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无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且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20年以上的人员,可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待遇。补助标准为: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每人每月60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每人每月70月;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80元。如具备以上条件,请持个人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街道的劳动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