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城供热站供热标准居然是18±2度,有2011年12月新签的供热合同为证;
2.供热质量与法定标准相差甚远,12月测温结果是17.6-17.9(室内太阳很足情况下),供热站没有采取相应措施,1月9日测温结果是15.7-16.3.此结果与本楼其他住户测温结果基本一致.该站维修工人检修结论是:没有毛病,是水温低,压力小.
3.回复时千万别让找供热办来搪塞,本人曾亲自找区供热办3次,答复是将与新城供热站联系,但又表示很无奈,明知该站供热质量不高,每次协调效果不佳,拿他没办法,区政府也拿他没办法吗?谁能管得了新城供热站?
3.建议区政府制定供热企业评测和退出机制,让黑了良心的企业老板别染指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
尊敬的赵云旺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如发现发现温度达不到标准要求,可要求社区所属供热站工作人员前往家中测温,并找到问题原因及时解决。根据您的情况,您可拨打26393730进行反映,工作人员会对您的问题给予专业性的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