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我哥哥现55岁,于96年与前任妻子离婚,离婚时双方无住房。现我哥再婚,现任妻子是外地人(户口不在本市,已在原籍办理退休,退休金900多元/月,且在原籍有其名下住房,但由其子居住,现随我哥在天津租房居住),我哥目前无工作、无住房,请问:
1、我哥这种情况能否申请房屋补贴待遇?如果可以,我哥自己申请?还是与其现任妻子一起申请房补?
2、如果能申请房补,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何办理相关的手续?
二、我一朋友基本符合申请房补的条件,只是在3年前曾经置换了一间小平房收益5万元,后由于房价上涨,一直没能力再购买房屋,现没有任何住房只是租房居住。请问:
1、这种条件还能申请房补吗?
2、如果能申请,他原先置换的这间房屋面积需要计算在现有住房的面积里吗?
望请赐教!谢谢百忙之中给予我们答复!
杨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月1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