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户籍,长期居住并在天津工作,一直缴纳生育保险。目前我已经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了准生证,并由我在天津居住地的街道盖章,请问我下一步想激活生育保险的话具体应该怎样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外地户籍人员持有非本市开具《生育服务证》。需到用人单位参保社保分中心办理妊娠登记手续。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