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天津市农村“非农业”户口,妻子是外地农村“非农业”户口,
2010年结婚,
镇派出所说要10年女方户口才能迁入天津,请问是否合理?
如果属实,是否有“书面文件”可以查询,不能光凭嘴说?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月1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爱人已年满35周岁,结婚并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爱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在津落户。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