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合同上答应11年6月30日交房,12年01月05日去问却说还要等到5月份,请求领导为民做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我们将以二次答复的的形式及时予以答复。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2.1.6
您好,收到您在天津市政务网《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调查情况如下:开发商不能按约定按期交房属于民事纠纷,一方面,信访人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为维护信访人的权益,房管局已与开发商进行了沟通和协调,督促其尽快交房。同时,县政府将加大督查力度,使其尽快交房。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