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12月21日购买的龙胤溪园49号楼,一次性付总房款54万元,今年7月份领钥匙后于12月31日领取房产证。但是房屋面积比原来合同少了0.1平米,开发商把合同收回,又签了补充合同,原始发票又重新于2011年12月30日开的,想问一下如果龙胤溪园能开始办理蓝印,像这种情况有没有影响?都需要用什么手续办理蓝印?急盼回复!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月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