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公司给我上的社保(5险)每年的缴费基数都是按天津市城镇职工的平均数进行缴费。例如2011年是按1720元进行缴费的。2012年是按2006元进行缴费的。我听朋友说我的缴费基数应该按上年实得工资的平均数进行缴费,例如我2011年实得工资是6万,我每个月平均是5000元。是不是公司应该按5000元做为我的缴费基数。那样我个人缴费多,公司相应也缴费多,等我退休后我拿的也多。我这样理解对吗,如果公司总按最低基数给我缴费,公司是不是在违法。请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去哪个部门投诉公司?
尊敬的网友:
您好!缴费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有上下限的规定,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下限的按下限,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如果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费,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投诉,电话23030960。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