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首先将我个人情况说明一下:本人1983年1月15日出生。现户口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所二十三段西郊三村3号1幢30,属于集体户口(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于2003年由河南省镇平县考入重庆科技学院,资源勘查专业,2006年6月毕业,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2006年6月毕业后到天津市塘沽区中法渤海地质服务有限公司(是津注册企业)工作,属于派遣制员工,在2008年与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起止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本人未婚,且已在天津市工作、生活6年,并于09年购买天津市塘沽区云山道东海岸家园13栋1门2801号住房一套。
今年我在天津市公安局网站看到:申报在津落户--(四)引进人才落户“对我市大专院校短缺专业,在我市公开招聘后仍不能满足需求,需要使用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的,且该毕业生已在我市注册企业工作满2年,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户。短缺专业是指:石油工程、地质、测井技术、地球物理、勘探、钻井工程、铁道工程等。”
我主修资源勘查专业即石油地质专业,可以申请在津落户。于是在今年7月份将申请落户资料提交给塘沽分局,当时告知我三个月就可以办下来,分局8月份将我的申请提交给市局(后查询知晓),但是前段时间我去塘沽分局,经查询后得知市局还没有审批下来。截止目前已经4个多月了,不知道什么原因还没有审批下来。我身份证号码为:411324198301154910.
希望领导再帮忙之中帮帮我!特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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