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1、办法规定:供水(包括自来水、再生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验收合格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实情是:某些配套还未做,何来证明?
2、办法规定:供水(包括自来水、再生水)工程已竣工,并接入城市供水管网。实情是:交房后自来水、再生水至今未见一滴。
3、办法规定:供电工程已竣工送电,户表装表,并按照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实情是:户表未装、使用临时施工用电。
4、办法规定:建设工程按规划进行供热配套,供热二次网和建筑物内供热工程已竣工,热计量表安装完毕,具备供热条件。实情是:计量表未装、不具备供热条件。
5、精装修质量极其低劣,门打不开、瓷砖掉下、一条1米多长大理石断裂达10余段、壁纸下砂浆等杂物不清除导致凹凸不平,空鼓,张嘴等等。物业维修人员实际是各工种分包商,修一天算一天,好多问题告知无法修理,并且过了元旦民工要回家,业主房屋在春节前后至少2个月无人理。物业在期望长时间拖延后质量问题不了了之。不知质量问题可否向贵处投诉。期待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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