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居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1月11日
尊敬的居民:
您好,接到您的反映后,我委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现答复如下:
燃气集团设计院人员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因您工作忙无法请假,故未能到现场实际查勘。经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得知,该户为二楼住户,厨房立管加三通经客厅盘管出户为中单用户供气。该楼为老式住宅至今已有20余年房龄。从了解的情况看,该用户客厅盘管不违反相关设计规范。
对于您反映查阅《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对燃气管道穿客厅的规定。依当时执行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并没有规定燃气管道不允许穿客厅。目前执行的新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没有规定燃气管道严禁穿过起居室(厅)。已从设计角度向您讲解。
关于您反映的管道锈蚀及松动现象,经燃气集团维修中心人员入户查看,查无问题。已向您说明。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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