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国际城月伴湾的业主,买的是顶楼带阁楼的,阁楼上没有铺设取暖设备,而收采暖费的时候,却要多收取四分之一的采暖费,这样收合理吗?有明文规定吗?哪里规定的?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1月6日
尊敬的梁秋雷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建委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区建委回复如下:
网友梁秋雷反映关于顶层阁楼收费问题。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阁楼:安装采暖设施的,坡顶型阁楼按50%计算,平屋顶型阁楼净高大于2.8米(含2.8米)的按100%计算,不足2.8米的按50%计算。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坡顶型阁楼按25%计算,平屋顶型阁楼净高大于2.8米(含2.8米)的按50%计算,不足2.8米的按25%计算。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政府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