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夫妻公积金组合贷款买了一套年限为70年的普通商品房(丈夫名字),贷款在2004年还清。2005年,夫妻按揭贷款买了一套年限为40年的商业性质房产(妻子名字),目前贷款已还清。由于原来房子太小,想改善住房,还可以公积金贷款吗?如果我卖掉第二套房,我还可以公积金贷款吗?请予以解答,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套数按照家庭住房贷款笔数确定,个人住房贷款笔数以《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还款情况查询单》上的记载进行认定,您可以在贷款时携带贷款相关资料到贷款银行查询。根据您的描述目前已经使用过两次住房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第三套认定,但具体的情况应以贷款银行的查询结果为准。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12-31